第三部分我國取得時效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。
*歷史上真正成為一項法律制度並加以實施的取得時效制度是始於1929-1931年頒行的民法。
對於我,音樂是非常重要的,但我一直順其自然,並沒有集中時間取得時效*的進步。
取得時效制度是民法時效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,它對促進物盡其用、維護經濟秩序具有重要意義。
近代資產階級*後,隨着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,取得時效制度得到了復興。
取得時效源起於羅馬法,與訴訟時效共同構成傳統民法中古老的時效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