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戲曲音樂的審美角度説,“舊曲”是引起審美主體審美憶舊感的最基本方法。
優美與崇高、醜與荒誕等審美主體都不是先在地*存在的,而是在審美活動中同時現實地生成的。
用美妙的歌聲感染人,打動人,激發審美主體的情感愉悦,點綴着生活,影響着社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