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地悲劇所指的情況是,多個*個體透過其自主行為,過度利用一種共享資源而導致其枯竭;即使這種結果不符合其中任何個體的利益。
但是現實的情況表明,轉軌時期,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之間殘缺的債務債權關係使“公地悲劇”故事在信貸資金運行領域的凸現出來。
如果資源是公共的,一般總逃不過"公地悲劇",誰都自作聰明地先下手為強,結果害人害已。
公地悲劇是界定不清的模糊產權引起的最嚴重的激勵問題。